利达光电(002189)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04-22 09:17:00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8 年4 月9 日,公司发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2008 年
4 月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采取通讯方式召开,张守启、左月夕、蒋晓勇、王志亮、王天洲、肖连丰、桑名卓夫、宣明、高其富、周春生、郭耀黎等公司 11 名董事全部到会,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鲁平、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张子民、董事会秘书张敬党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8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0 票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申请 2008 年度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办理人民币 3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守启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0 票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0%。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 八年四月二十二日